(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99 次) 时间:2001-08-20 11:11:12 来源:日日新 (lostar) 转载
涉嫌剽窃中国指南网页 Tom惹上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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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8月20日 07:20 中国青年报
文/章轲
和记黄埔集团旗下的Tom.com网站最近被指使了“昏招”———涉嫌剽窃中国指南网站(www.chinavista.com)享有著作权的大量内容。据悉,在短短几个月内,其涉嫌陆续搬用中国指南文章13组、图片46张、网页26页。
近日,中国指南将Tom.com Limited告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并称,在与Tom.com Limited屡次沟通不成的情况下,才向笔者首次披露了这场纠纷的内情。
惊人的相似
“我们的网站编辑是在今年4月12日上午发现这一情况的。”8月12日,在中国指南工作多年、现任厦门信达商情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韩莉对笔者说:“一听说Tom.com的几个页面与我们的页面很相似,我便过去看了,发现有的页面和配图竟然是当初我亲自做的。后来,在Tom.com网站英文版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栏目中,我们又发现大量和我站相同的文章和网页,包括文章标题、正文文字、文章形式、图片配置、图片处理效果和文章结构,都几乎一模一样,甚至连文字、标点错误也完全相同。”
韩莉说,Tom.com网站在发布上述内容的网页中,没有任何标注这些文章的作者姓名或转载网站的名称,“这明显是以网站原创名义在互联网上发表作品”。
“这些内容是1996年底起陆续在中国指南上发布的。对这些文章,中国指南已声明享有著作权。而Tom.com网站将近3年以后才成立。”厦门信达商情有限公司总经理肖炳火亘说。
肖说,创办以来,中国指南在收集资料、信息编辑、网页创作及信息传播中,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中,许多宣传中国传统文化的英文资料,都是通过聘请美国专家,组织英文编辑队伍,自行收集翻译制作的。
据韩莉透露,4月初,中国指南委托厦门市公证处就所发现的Tom.com有关侵权网页进行了两次公证,完成了对Tom.com网站登载的侵权文章的证据保全,并于4月24日在厦门就中国指南相关文章、图片和页面在互联网上的登载事实进行了公证。
盛怒之下上法院
他们发现,就在中国指南忙着收集资料,准备与Tom.com网站进行交涉之际,Tom.com侵权行为似乎也到了更加无所顾忌的地步。“我们的东西刚上网几天,就被他们搬了过去。”厦门信达商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韶军称,只几天工夫,又发现了好几个侵权网页。
此事很快传到了上市公司厦门信达的决策层。厦门信达一直将其自行开发建设的中国指南的运营作为其经营情况的重要内容。厦门信达认定,Tom.com的侵权行为,不仅给中国指南的经营造成一定的损失,也会影响到自己的业绩。对中国指南的维权,厦门信达表示全力支持。
5月23日,盛怒之下的中国指南委托律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6月11日,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徐彬以代理律师的名义向总部在香港的Tom.comLimited董事局主席陆法兰发出了《关于贵公司侵权的律师函》,告知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称中国指南“有权让更多的人知道贵公司剽窃抄袭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文章的严重违法行为的真相,并坚持通过正式的诉讼途径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
戏剧性的“调解”
4天后(6月15日),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于明燕律师给徐彬发来回函,称“我受Tom.com Limited之委托,与你联络”,“Tom.com Limited收到你之律师函后,立即决定对你提出之问题进行调查。现调查正在进行中……”回函同时表达了Tom.com Limited的意思,“本公司愿与你协商解决问题”。
但在此后的接触和等待中,中国指南明显感到“对方缺乏诚意”。6月21日,徐彬与Tom.com Limited在北京的子公司北京讯能网络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窦丽君律师和于明燕律师进行了第一次接触。两位律师再次表达了同意协商调解的愿望,甚至提出“通过双方公司的合作,作为调解方案”的设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产生较大分歧。据厦门信达商情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负责人张兰田透露,Tom.com Limited开出的价码是5万元!
就赔偿金问题,窦丽君在8月12日晚接受笔者采访时认为:“中国指南开出的是天价。许多小网站都以为大网站有多少钱,要价很高,而大网站因为大家都很忙,总想息事宁人。”窦称:“像这种事(抄袭),在互联网界是非常普遍的。但最终赔多少钱,还是以事实为依据,由法院来判决吧。”
7月12日,张兰田、徐彬主动到北京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与窦、于进行协商。这一次,后者拿出了Tom.com Limited认定的《和解方案初稿》,包括信息有偿使用、合作信息交换,并提出“以各种商业合作模式”,进行其他方面的合作。有趣的是,在这份《初稿》上,Tom.com Limited还为中国指南精心设计了在Tom.com网站上总价为2.59万元的广告投放方案。
“为了表示诚意,我们在道歉方面做了很大的让步,取消了要求Tom.com Limited在媒体和网站上道歉的要求,但他们最起码应该给我们正式的书面道歉。根据厦门信达公司领导的决定,我向他们郑重提出了赔偿额度不能低于60万元的要求。”张兰田称,中国指南并不反对双方合作,但绝对不能以合作来代替赔偿。
Tom.com能否中头彩
据笔者了解,这一期间,徐彬又先后向Tom.com Limited及其代理律师发出了两份律师函。直到7月25日,窦丽君直接给张兰田打电话,要求双方进一步协商。窦要求“不要律师参加,仅双方公司人员”。
但在这次磋商中,双方还是没有达成任何共识。Tom.com Limited方面仍然希望能够以合作代替赔偿,并担心这个事件将给中国的网络业留下一个“可怕”的案例,引得很多网站效仿。
“如果此案判决,这将是自去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国内首例以著作权侵权为由进行起诉的案件。”张兰田称,以“大接入门户”、“大媒体战略”而风头正劲的Tom.com显然不希望自己中“头彩”。
文章评论:涉嫌剽窃中国指南网页 Tom惹上官司 - qq8000 - 2001-08-20 20:11:17
侵什么权啊,网上的东西不是你抄我我抄你的吗?哪有这么多原创,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