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富>:北大系、清华系1 - 新财富的文章 - 张信东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29 次) 时间:2001-08-17 17:46:42 来源:张信东 (老编辑老张) 原创-IT

《新财富》:北大系 清华系
――明天系、深安达、粤华电幕后操作

本刊主笔 张信东 苑会祥/文

自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代表的高校系列进入资本市场后,一系列具有高校特点的操作手法出现了。
在这个存在操纵、概念盛行的资本市场上,北大、清华这两所中国最优秀的大学,天然地和高科技概念联系在一起。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一些操作,正在侵蚀着这两所最令人骄傲的大学。令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资本市场的高校企业。
以下我们看看“明天系”、“深安达”、“粤华电”,以及“青鸟系”的资本操作,从而了解高校系列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作为。《新财富》

“明天系”早期控制性公司
“明天系”和“北大”扯上关系,是因为其控制性公司和自然人,与“北大资源集团”合资成立了“北京北大明天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虽然“北大资源集团”仅持有这家公司20%股权,但这对“明天系”前一阶段的操作,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是一家由北大参股的公司,具有独特的“高科技概念”。
所以,我们看到的“明天系”分为两个故事,一个是前期如何利用“北大”招牌建立“明天系”的疆土,另一个则是利用已有疆土进一步扩张。《新财富》

最早的控制性公司 : 注册资本几百万的北京小公司 , 其包头子公司却规模上亿
“明天系”最早成立控制性公司是在1996至1997年。先是在北京成立四家公司(分别是“北京海峡恒业计算机信息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惠德天地科贸有限公司”、“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北大明天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然后这些公司或自然人,又在包头成立了三家公司(“包头明天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包头市创业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包头市北普实业有限公司”)。其中在包头成立的两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比母公司多20倍到30倍(如图1)。
这四家北京控制性公司的关联性,在成立包头子公司的过程中也表现出来。“北京惠德天地”在注册成立“包头创业”时,其1.7亿注册资本中,1.2亿元以计算机设备出资,另外5000万元,则以“北京北大明天资源”存放在“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包头证券交易营业部”的5000万元保证金出资(“北京北大明天资源”出具证明,称这笔资金属于“惠德天地”所有;“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包头证券交易营业部”出具证明,证明“北京北大明天资源”确有5000万元保证金)。
当时“北京北大明天资源”的股东是谁,我们并未获得准确资料(因为现在其第一大股东“明天控股”在两年以后,即1999年9月才成立),但在其成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北普实业”的第一次董事会(1997年3月12日)上,参加会议的四名董事则是另外三家控制性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参会四名董事中,韩赛玉是“北京惠德天地”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程东胜是“北京新天地互动多媒体”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周虹文是“北京海峡恒业”及“包头明天科技”的股东,肖建华则是“包头明天科技”的股东,肖在这次会议上被选举为董事长)。《新财富》

这些迹象表明,四家控制性公司是相关联的(即“一致行动人”,本文所称“明天系”即指“一致行动人”)。
由于注册资本在异地成立新公司时放大了数十倍,前后资料也不免自相矛盾。一个例子是,“惠德天地”曾投资1.7亿元成立“包头创业”,但在后来参股“明天控股”时(1999年9月出资120万元),“北京金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证明, “北京惠德天地”所有者权益为约574万元,长期投资10万元。可是根据公开资料,“惠德天地”至今还持有“包头创业”49%的股权(另外,1998年12月23日“包头黄河化工”董事会的公告中披露“包头创业”注册资本1.2亿元,与工商注册的1.7亿元矛盾)。《新财富》

中国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新财富》

文章评论:<新财富>:北大系、清华系1 - sos - 2001-08-17 22:17:54

我觉得这几期新财富非常好。 上期的100强,封面都跟财富那期500强的菜不多,分析也非常精到。 这期的北大系和原来的德隆系都有很好的分析和北京,或许跟财经的做法不同,这样办下去,最终会越来越好的。 我昨天趟在沙发上看这期的新财富,竟然没有睡过去,可以想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