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42 次) 时间:2001-08-15 15:23:42 来源:lijiejia (lijiejia) 原创-IT
宽带驻地网热点大讨论(四)
lijiejia [email protected] 2001年7月24日
第三个问题:宽带驻地网业务
按照信息产业部文件的要求,“取得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许可证的运营商可以在许可证规定的地区从事宽带用户驻地网设施的建设、网络元素的出售、出租和提供许可证规定的其他业务。”
对应于信息产业部发布的最新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具体见本文附件),宽带驻地网业务就是基础电信业务中的第五类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按照《电信条例》这类业务只能是基础电信运营商能经营的,也即只有中国电信、联通、网通等运营商才能经营;但按照宽带驻地网试点的文件要求,在试点期是按增值电信业务来管理,这样的政策就容易让宽带驻地网运营商产生困惑、心生疑虑了?到底宽带驻地网业务能开放到什么程度?能否就完全放开,象寻呼业务?还是就象固定网电话业务、移动通信业务是由国家严格管制?
按照上述宽带驻地网运营商只能从事宽带驻地网的建设和宽带驻地网网络元素的出租、出售,意思就是宽带驻地网运营商只和基础电信、ISP等业务提供商打交道了,而不面对用户了,因为他只能承载其他业务(话音、数据、信息等业务),而不能经营这些业务,这样狭小的市场和利润空间能存活一批专门做宽带驻地网的运营商吗?笔者认为是不可能的!所以现在的实际情况就是,很多所谓的宽带驻地网运营商都有ISP的许可证(他当然不可能有基础电信运营商的许可证了),都做宽带接入,都要作内部增值信息服务,都要直接面对用户!因为只有这样才有盈利的空间!
为此,笔者综合这开始的三个问题,笔者认为作为政府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只要坚持认为宽带网络是发展的方向,完全就可以把宽带网络末端的界定和开放的业务进一步放开,创造一个新的运营商能够生存的良好的竞争互促的环境,这也才能真正推动我国的信息化进程!也只有充分的竞争才能进一步推动技术的发展!但若是无序的竞争,将造成重复建设、严重的资源浪费、恶性竞争、甚至损害用户利益等情况的出现,所以作为政府的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在放开的同时,就得从技术标准、服务质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公平竞争等方面出发,制定共同应该遵守的游戏规则,破坏游戏规则者踢出局!
下面我将继续讨论关于宽带驻地网的建设和运营中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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