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42 次) 时间:2001-08-15 15:23:01 来源:lijiejia (lijiejia) 原创-IT
宽带驻地网热点大讨论(三)
lijiejia [email protected] 2001年7月23日
第二个问题:宽带驻地网的网络管理界定:
按照信息产业部的文件,用户驻地网的定义如下:
“按照定义,用户驻地网(宽带用户驻地网)是指用户网络接口到用户终端之间的传输及线路等相关设施。以上是逻辑上的定义,本文件对用户驻地网的管理界定如下:用户驻地网是从用户驻地业务集中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传输及线路等相关设施。用户驻地可以是一个居民小区,也可以是一栋或相邻的多栋写字楼。”
按照这样的定义,用户驻地网可以做得很大,但也可以非常小,哪怕小到一栋楼、一根线,技术含量也不高,是网络的末梢;但也可以做成一个由众多小区和商住楼驻地网网络组成的一个可以覆盖整个城市的一个驻地网,但是这个网不能叫做城域接入网,相应的整个投资规模也较大,技术含量也较高;为什么这样的一个驻地网,不能叫城域网,但实际上实现的又是城域网呢?我们再来研究信息产业部的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了,一、“此次开放试点的范围不包括城域接入网。未取得经营性计算机互联国际联网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域接入网的建设和运营。”这就表明,目前仍然只有中国电信、联通、网通、吉通、铁通等几个基础电信运营商才能建设和运营城域接入网。二、“取得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许可证的运营商在租用其他运营商传输通路的条件下,可以在城域内将其运营的宽带用户驻地网互连。”这就表明,宽带驻地网运营商可以把遍布全城的多个小驻地网互连,但条件就是只能租用第一条中所述的那几个运营商的传输资源。其实这又有个问题,一旦宽带驻地网运营商上了规模,准备实现城域互连时,若自己有能力有资金有技术,虽然自建一个这样互连的网络也是非常容易的,但不允许自建,必须租用;租用传输资源按照现行的国家定的资费标准,的确能非常节省投资,但只能租用中国电信等竞争对手的传输资源啊!就又不得不受制于几个竞争对手,这其中的奥妙笔者就不多说了,大家应该明白吧!
上面的驻地网、接入网等名词可能有些朋友已经看不太明白了,怎么混在一起了!其实这就是问题!按照传统的电信网分层概念,笔者可以作一个简单的解释,接入网的定义就是业务节点(SNI)和用户网络接口(UNI)之间的一系列传送实体例子(包括传输和线路),而UNI到用户终端之间的网络才是驻地网,例如现在家庭或办公室里面不是墙上有了一个电话插口,那从墙上的电话插口到你电话话机之间的线才是驻地网。所以,由上所述,目前信产部文件中定义的驻地网管理界定是大为扩大,其实就是接入网的定义了,但又不完全是接入网,因为城域的接入网还不开放,还不能自建,只能租用!笔者认为信产部之所以要这样来定义,可能目前考虑的因素主要有:一、按照电信条例,接入网是百分百的基础电信网络,特别城域接入网的城域传输网就包括了城域的骨干大容量、高速率的传输网络,而且接入网不直接面对用户的,所以认为开放接入网的条件还不够成熟,特别是城域接入网;二、按照电信条例,驻地网也是基础电信网络,考虑到宽带用户驻地网数量众多,而且属于网络的末梢,直接面对用户,单个网络的影响面较小,所以为简化审批程序,宽带驻地网许可证的发放将比照增值业务许可证来管理;但这一点很多人还持不同意见,认为驻地网已经可以不算是基础电信网络了(笔者也是这样认为的);三、但若就按照传统的驻地网定义,就象传统的户线工程一样,建筑商建小区、商住楼等时就把宽带所需的线路布好(没有设备),这样怎能有宽带驻地网运营商存活的空间?宽带驻地网运营商能运营什么呢?所以就只能扩大驻地网的网络界定,但按照驻地网来管理。
笔者认为政府的电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创造性的提出了驻地网运营作为基础电信业务按照增值业务来管理,是一个非常有积极意义的创举!但笔者认为,现在实际的驻地网运营商其实都是接入网运营商,很多有实力的运营商都已经作了城域接入,而且都申请了ISP许可证,为什么不能就直接开放接入网?笔者认为,开放接入网比开放驻地网更富有积极推动整个国民信息化的进程的意义!也只有开放了接入网,才能形成真正的有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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