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资金入市,疏还是堵? - 资本评论 - 王宏亮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55 次) 时间:2001-08-13 20:01:14 来源:王宏亮 (乐天) 原创-IT

几天前,中国金融监管局调查银行资金违规入市的小组返回北京,随之公布了对数个违规商业银行的处罚结果。与人们预料的相反,除了几家通报查处的机构外,央行此番耗时半年之久、力度之强亦为自有中国股市以来所仅见的清查行动,却并未查出更多的违规行为。即便是在一度盛传“私募基金”极为活跃的上海,也是如此。
违规资金既然那么多,为什么又清查不出来呢?无非几种可能:要不就是央行对何为“违规入市的信贷资金”本就不清不楚,以致无法找到一个可操作的标准,要不就是违规资金并没有央行所估计的那么多。
然而,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在刚刚发布的《2001年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却提出了这样一些监管措施:加强对银行与证券公司间拆借资金的管理,证券公司拆入资金只能用于头寸调剂,不得用于证券交易;严禁商业银行对企业和个人开办股票质押;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无明确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如此等等。
据说央行此举主要是为了“将银行贷款挤出股市,使之投入实业资产”,以免出现类似日本那样的金融危机。诚然,将已经行之有年的同业拆借和质押贷款之路硬生生地堵上之后,确实能够封死违规信贷资金进出股市的通道,但如此一来,却也把“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这一条既定政策给丢了。从1997年禁止银行资金入市,到1999年的放开,再到现在的开而复关,兜了一个大圈子,结果还是走了回头路。
管理层怕出现金融危机的苦衷可以理解,因为用银行资金投资股票的公司一旦亏损,首先危及的就是资金链条另一端的银行,但想想看:如果没有让三类企业、财务公司、保险公司等入市的政策,没有这些机构利用银行资金为股市注入源源不断的资金血液,会不会有从1999年延续至今的牛市行情?会不会形成如今以基金、券商、保险公司、企业法人等为主体的多元化机构投资者队伍?若没有这些机构撑着中国股市的半壁江山,缺乏投资价值的中国股市又能吸引来多少个人资金?
话说回来,降低银行风险固然重要,但若以为封杀信贷资金进入股市,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进而使股市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却是天真了。先不说此举符合不符合国际惯例,符合不符合当初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初衷,单是看看历次查处银行和国有企业资金入市炒股所引发的股市惨跌,以及随后的查而不清,死灰复燃,就会明白清理违规资金有多难。这就像北京市每年的清理外来人口,清理了一批,又会回来一批,总是不能清理干净。
更令管理层左右为难的是:如果撤出银行资金,势必造成股市大跌;而股市一跌,滞留在股市的信贷资金势必难以全身而退,银行的坏帐也就更难收回。泡沫是减少了,金融风险却未见降低。
事实上,在禁止违规资金入市的问题上,如果只是简单的堵而不疏,并不能从根上解决问题。治本的办法应该是有堵有疏,疏堵并举。既要监管住违规资金,又要让一些“超常规”的机构通过规范的途径获得银行资金的支持。比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同业拆借和股票质押贷款,作为一种国际惯例,就不应轻易取缔。不光如此,我们还应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产业基金、国债基金、海外基金以及部分运作规范的私募基金大开方便之门,用市场化的手段培育理性的机构投资者。
中国股市之所以投机盛行,主要原因是机构投资者少了,而不是多了。不管是按常规发展,还是超常规发展,中国股市都需要一批理性的机构投资者走向前台,以便完成扩容、增加市场波动的自由度以及消解资本市场制度性缺陷的使命。当然,这个“走向前台”应该是市场运作的自然结果,而不是政府设计和选择性政策的结果。否则,产权不清、违规盛行、寻租成风的现象不可能得到根本扭转,中国股市也不可能迎来自己的“机构投资者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