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44 次) 时间:2001-08-10 09:30:58 来源:黄客 (大网怪) 原创-IT
自从新浪于上周末宣布要将网民原有免费邮箱容量缩减90%(由50兆缩为5兆)后,新浪网就一直受到是否违法的质疑。
因为,从《合同法》的角度看,新浪与用户的关系是用新浪邮箱公告的形式缔结的一个协议,不能说改就改。用户申请使用新浪免费邮箱本身就是一个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过程,邮箱免费与否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因为我申请邮箱,承担了作一个新浪会员的义务,并增加了新浪的访问量。为它带来了“眼球”,带来了注册用户,从而有利于新浪获得广告、获得风险投资,还有利于它上市及其在股市上的表现。所以说新浪的免费邮箱是有市场目的的,这就如同市场做推销,不可以随便更改,否则就是欺诈。因此,它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免费邮箱。
再进一步说,新浪缩减90%的免费邮箱容量有可能会给用户带来损失,至少它给用户带来了麻烦。这种做法违背了民法里面的“诚信原则”。有可能要对有些用户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