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患未除,3721网络实名要先“攘内” - 法眼看网 - 张樊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82 次) 时间:2001-08-06 16:18:44 来源:张樊 (张樊) 原创-IT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8月4日推出通用网址测试平台,并接受注册申请。中国频道早在8月2日就开始了预注册。这对于刚刚成立不到一个月的“网络实名产业联盟”特别是3721无疑是当头一棒。并且作为“网络实名产业联盟”中的一员——中国频道率先“叛变”,成了CNNIC的“通用网址”的坚决支持者。

“网络实名产业联盟”是由3721发起,新浪、搜狐、网易、新网、中国频道、8848、天极等国内众多知名网站共同成立的,目标是建立属于中国自己的实名标准。3721当时是为了应付来自国外RealNames公司的挑战,并且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伸出了橄榄枝。可今天,CNNIC推出了通用网址,这个网络实名之争演变成了内战,推向了高潮。

网络实名,3721丢不得

成立于1998年的3721,是我国网络实名的发起者和倡导者。网络实名是一种以自然语言访问互联网的形式,不需要”http”、”www”、”.com”、”.cn”,企业、产品、品牌的名称就是实名,输入中英文、拼音及其简称等均可直达访问目标网页。相比域名,网络实名有着直观、迅捷的优越性,对于企业来说是其在互联网上营销的重要招牌。

在上个月成立“网络实名产业联盟”,3721作为技术商,希望能够借此把自己的技术标准,转变成行业标准,并能进一步能成为国家标准。那是因为有一个不变的定理“得标准者得天下”,3721从此占领市场。

在网络企业赢利模式单一的情况下,3721还敢于提出做单一的互联网公司,砝码就在于这个网络实名。3721在去年12月份对注册网络实名实行收费政策,注册一个网络实名需要500元/年,业务稳步攀升,仅网上销售每天就有2万元到账。六月份做到60万元收入,预计年底每月会接近200万元。这对于众多互联网公司来说,简直就是一座“金矿”。

因此,面对CNNIC的通用网址,第一个坐不住的是3721。CNNIC推出的通用网址,和3721的网络实名一样,属于同种网络名称访问技术。应该说只是称呼不同而已。CNNIC的通用网址的推出,直接竞争对手就是3721。3721在8月3日发表了一个紧急声明,对CNNIC的通用网址提出了怀疑。

CNNIC在通用网址的有关说明中,提到通用网址的开发是在CNNIC的牵头下,众多公司参与其中,包括了3721。而我们在CNNIC的支持厂商中却找不到3721。这都表明通用网址是与3721网络实名完全独立的两种技术体系,而不是3721所希望看到的自己牵头、以自己的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的局面。网络实名作为3721唯一的业务,如果失去这个标准,3721在网络实名市场中败退,就几乎没有了生存的可能。
CNNIC的通用网址就是国家标准吗?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正式推出通用网址测试平台,并接受注册申请。CNNIC宣传其通用网址就是国家标准。3721的声明中也反击这个标准。问题的关键在于,CNNIC的法律地位。

国际上对域名系统的管理权属于作为互联网络自治管理机构的互联网络名称及编码公司ICANN。为了适应我国互联网络的发展,受原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中国科学院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组建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行使国家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职责。所以CNNIC不是3721的声明中所说的“以赢利为目标”的非政府机构。

CNNIC的一项主要业务就是域名注册管理。那对于网络实名的标准的制定权是不是就在CNNIC手里呢?

前面已经提到过,网络实名不同于域名。这是在域名之上的另一种访问体系。网络实名与域名不同,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概念,它能与商标、企业名称、产品、品牌直接对应,更多地含有商业价值。如果继续CNNIC继续来管理,就不太适宜。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才发布了一个有关域名问题的知识产权纠纷的司法解释,这是“亡羊补牢”。要在网络实名领域,更大限度的保护企业有关的知识产权,预防才是重要的,在管理机构上的选择上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这样来看,由于网络实名不同于域名,我国仅仅授权CNNIC对域名进行管理,CNNIC并没有权力对网络实名进行管理。其所推出的“通用网址”宣称成国家标准,为时过早。

通用网址Vs网络实名,谁将获胜?

通用网址和网络实名,谁最终将会取得胜利呢?目前还无法下断言,但是现在双方的优劣也很清楚。

网络实名的市场占有率高。3721经过近三年的推广,当前网络实名覆盖了超过90%的中国网民,网络实名数据库包含50万个中文网址,二十万家注册企业,日解析量超过千万次,据说每天使用的次数就在1千万次。并且通过新浪、网易、搜狐、中华网、FM365、TOM等门户的搜索引擎也可使用。这些都是通用网址尚不具备的,目前才刚刚测试,能不能让广大企业和网民接受还是一个未知数。

通用网址服务规范。3721网络实名一直是在既是技术提供商,又想做注册管理局,还想做注册服务提供商,这个不符合国际惯例。当初,美国网络解决方案公司NSI也是一手把持了域名的管理,也想做成垄断者,难逃反垄断调查,最后不得不把域名的管理权交给了ICANN。

CNNIC推出通用网址,也是有备而来,建立了相对系统和完善的通用网址的管理体系,对通用网址的纠纷解决也设计了方案。尽管这个方案把通用网址的仲裁权交给了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有点不妥。但相对于3721来说,是一个大的进步。3721到目前还没有网络实名纠纷的解决方案。

不管是“网络实名”,还是“通用网址”,在目前情况下,双方要么选择有市场来说话,通过竞争来解决问题,要么坐下来谈,达成一个统一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