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15 次) 时间:2000-07-09 09:09:28 来源:杜红超 (dhc) 原创-IT
摘自www.chinabyte.com
遭遇网上“另类转载”
【作者】抱坛醉月
看到人家会“写字的”就能成“作家”,且能发些或大或小的财,想咱好歹也是老资格的文学青年了,报刊有成千上万,咱每天在网上浏览了那么多的信息,要不写写真担心自己光吸收不创造,先把自个给整“爆炸”了。再说咱现在闲着也是闲着,却弄得自个年近三十而立还挤在父母大人的住房里,显得挺没能耐的……如此想来,就干脆暂且搁下从事多年的诗歌创作,取了几个笔名和网名,自封为“自由撰稿人”,便夜以继日对着电脑码开了字儿。
两个月下来,弄得我看到电脑就想吐,只落得个“聪明的脑袋”上头发日见稀少,痔疮也犯了,失眠就更是家常便饭,不过好歹也出笼了一批自己看着倒还挺“肃然起敬”的稿子,投寄出去以后,便开始美滋滋地盘算着:“稿费该够买一平米的房了吧。”
还别说,真收到了千把块钱的稿费,扣除熬夜的烟钱、电脑的电费、上网的网费,我算算差不多能买上面积和一只脚差不多大小的房。照此赚钱速度,如果我不“英年早逝”的话,我有信心在70岁的时候搬进三室两厅的新房里去。于是,只得虚心地请教此中高手,一个热心文友见我生活得“水深火热”,便给我支招,说一稿多投既能提高稿件命中率又能使文章增值,适当的“借鉴抄袭”既省力又提高工作效率,何况在网上,想抄啥没有?
经过好几天的激烈思想斗争,实在想不通这种与剽窃有着血缘关系的“借鉴抄袭”,和偷钱的扒手有何差别,这咱说啥不能干!至于一稿多投嘛……唉,只要人家编辑部不是声明了坚决拒绝的,咱不妨试试。但一稿多投,毕竟心中有愧,咱只好在心里对各位编辑老师和亲爱的读者说声对不起,为了弥补良心上的不安,咱告诫自己:哪怕是绞尽脑汁,也得保证所有文章绝对原创。
在小城居住,读书看报都不甚方便,一些发表在外地的文章,如没看到就有自家孩子流落在外的感觉——因为现在许多报纸是不寄样报的。故每天至少有七、八个小时在网上泡着,通过网络读书看报、投寄电子稿件,一来倒也大大减少了生产成本;二来翻看报刊,偶尔见到自己的文章在哪里发表了,这种意外,比过一段时间突然收到稿费单还更令人惊喜。可我逐渐地发现“这种意外”变得大大超乎我的意料之外了,我的文章开始被一些网站转载了,不过这转载有些“另类”。
第一次遭遇网上转载是到一家网站浏览时,看到一篇文章和我写的并已发表过的文章题目一模一样,不禁好奇,想看看谁与我“英雄所见略同”,读了第一段便发现了原来就是自己的文章,想来想去也想不通——自己没往这投稿稿子怎么就登出来了?转念一想,没准是转载吧?心里顿喜——咱这无名之辈的文章也有人转载了——止不住觉得自己“高大”了许多,对版主的抬举顿时心生感激。可瞪大眼看到文章结束也没瞅着我的名字。虽说咱对法律知之甚少,认识上压根还考虑不到人家这是否在“侵权”;再想一些不出名的网站也不容易,不是么?不久前出现了一家能够赚点钱的网站,被当作新闻传来传去的。看来人家也是在赔钱赚吆喝,如此想来咱们同是“天涯沦落人”,不过他们做的是“上市梦”,就像咱做得是出名的梦一样。可虽说想境界高一点,隐隐之中还是有些别扭,感到自己那些熬夜的血汗被当雨水一样到处乱泼了。这样被人家转来转去最后把名字都给“转”掉了。
一阵空欢喜之后,我还是安慰自己,权当人家当了一回不知“千里马”是谁的伯乐吧。接下来,又在另一家网站发现了那篇文章,这次倒把我那小名署上了,对照前一次的遭遇,虽说知道稿费是不会来的,可我居然生出许多感动——人家这是在替自己义务扬名,替咱招“眼球”呢!咱倒也唏嘘良久,都这样转载咱倒还可在网上混个眼熟,有朝一日时来运转咱没准也能“上市”呢……
网上泡得时间一长,遇到拙作被砍去署名转载的情况就多起来了,更有甚者的是有的倒是有署名,只是那陌生的署名让我讷闷——以为是自己什么时候改了名字而自己却忘了。
终于有一天,我忍无可忍了,决定要讨个说法,便给几个网站去信询问,自然那信也和我投出的许多稿子一样有如泥牛入海。只有一家回信了,很客气地希望我能将身份证的复印件寄去,他们不能光凭着我说自己是作者就确信,并且言之有理地举例说明:如果你说自己的笔名或网名叫莫言,那我们就得把《红高粱》的稿费给你寄去吗?没回信的里头有一家,后来我再去时,见他们已悄悄地把那文章给删了。
罢了罢了,想想为那几篇小文打官司也出不了名,倒不如省点工夫多写点稿去赚点烟钱、网费吧。只是以后得少用笔名或网名,还有就是看到似曾相识的文章就赶紧绕着走,省得遇到遭遇“另类转载”的闹心事。这样谁还能拿我有辙?!
谁叫咱们的网络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我相信有过类似尴尬的又不止是咱一人,不信就打开许多网站吧,网上到处弹出没署作者名文章的页面,权且“阿Q”一把,人家忍得咱也忍得,再想想自己不是也读过许多没署作者名的好文章吗?权当是回报给过我“营养”的作家和网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