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5 次) 时间:2001-08-01 10:25:04 来源:张锐 (锐张大人) 收藏
在别的论坛上看见一篇有关于职业新闻人职业道德建设的文章,言辞恳切,深有同感。
但是仔细一想,觉得职业新闻人的职业道德建设问题可能不那么简单。
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职业新闻人对谁负责的问题?
职业经理人对谁负责?对公司、董事会负责,还有,对股民负责。
对职业新闻人而言,公司对应报社、董事会对应着投资方、股民对应着买我们报纸的读者(或观众)。
这三者之间有先后的次序——首先,作为职业新闻人应该对报社负责,其次,应该对投资方负责,最终,是对我们的读者负责。
这种负责,是针对具体的实体的。报社的实体是老板,是主编,作为职业新闻人,首先就应该对报社的老板负责。
然后是对投资方,职业新闻人应该想办法,为投资方收回投资。
最后对读者,也就是我看到的帖子里所说的中心意思。
三者的次序不可颠倒,正常情况下,职业新闻人首先对报社、然后对投资方、最后为读者。不考虑前两者的前提下,妄谈社会良心和为读者负责,好象有点空。古人说:“一室不扫,何以扫天下”。
但是三者之间利益产生了冲突(主要是和读者的需求发生冲突,和社会的良心发生冲突),应该何去何从?
这个问题很复杂,应该区别对待。
假如我是一个记者,我会对读者负责,我选择走人,去寻找一个更干净的地方;
假如我是报纸的经营者,我会留守,在其中委曲求全,因为我首先考虑的是整个报社的生存,只有生存下来,才会有希望;
假如我是投资方,我会坚持,商人有商人的职业道德——赢利,报社要是不听话,换人。
现实很公正也很残酷,我只能做一个记者,所以这个时候,我只能远走高飞。
以一个青年的热情去希望吧,希望我们的报社总是以社会的良心为职业的准则,希望投资人多用精神产品的特性来思考问题,希望天下太平、相安无事,上苍去保佑吃完了饭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