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家的“家族制”管理的思考! - 弹指一挥间,世界皆互联 - 杨海峰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62 次) 时间:2001-07-26 22:00:30 来源:杨海峰 (杨海峰) 原创-IT

家族制,作为一种有影响的企业制度并非中国的独创。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发展史上,它也曾有过辉煌的时期。如果将中国的家族制企业从产生、发展的历史与西方国家作一简单比较,不难发现一些规律性的东西。西方国家的家族制企业产生于自由资本主义时代,从斯密笔下的家族手工工厂到著名的英国家族独立式自由企业,前后盛行了一百多年,一直到工业革命爆发后,才开始日渐式微。中国的家族制企业产生于中国近代社会,期间由于重大历史政治事件的影响,曾产生过某种程度的间断。比较一致的看法,现阶段中国家族制企业产生于1978年,伴随着市场取向的改革而快速发展。为分析简便期间,假定其它条件给定,单从企业制度的角度看,中、西方家族制企业产生的市场背景是颇为相似的,即都产生于市场经济的初创阶段。在此阶段,市场在功能和结构上存在着诸多的不完善,家族制作为一种企业比较好地适应了这种不完善性。我们可以从组织和产权两个方面作进一步的分析。在市场调节能力不强、规则不健全及信息不完备时,以家庭血缘关系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企业组织,其内部结构简单,管理层次教少,成员间具有较高的信任与合作能力。因此,与其它组织形式相比,家族血缘关系网络可被视为一种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廉价组织资源。家族制企业的另一个特征是:企业有着界定清晰的产权(其所有者为家族成员或与家族有密切关系的朋友)。在企业规模不大时,产权明确的家族制企业扩张冲动最为强劲。美国布鲁金斯研究所的首席经济学家玛格丽特。布莱尔在深入研究了美国公司的治理机构问题后,认为只有家族制企业的所有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有血有肉的所有者(相对与现代企业众多所有者而言),由于产权高度集中于少数几个人,客观上使得所有者卷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很深。所有者有足够的动机和条件去确保企业是在位自己的最大利益运作。布莱尔的结论是清楚的:产权刺激对诸如家族制之类的中小型企业是最为有效的。而中国的企业无论在私营企业中还是在国有企业中都采用了这一制度。
作为一种企业制度,与中国私营企业成长初期的市场条件是相适应的,因此,它为中国私营企业的快速成长作除了巨大贡献。对于国营企业而言,由于家族制保护式经营,使得企业家能够将其政策较为顺利地连续性的传达和执行下去。从而使企业能够获得一定的发展。
随着外部条件(市场、政府、政策)的改善,国内国外竞争的加剧,跨国贸易的增大,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后,家族制将会面临一些自身难以逾越的障碍,原先积极的因素开始转变成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的消极因素。企业发展的历史表明,企业规模的扩大总是与更加深入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相伴随的,企业管理的复杂性不断上升,用具有专门知识的支薪经理阶层取代家族成员的压力日益增强。任人唯亲,严重排外是家族制企业的固有倾向,在这种构架中形成的激励机制注定是低效率的。其结果是进一步加剧了日益加深的专业化分工与专业化管理水平低下之间的矛盾,企业追求规模经济面临的管理瓶颈制约日趋严重。从企业投资主体的角度看,家族制企业的投资主体通常只包括家族成员以及与家族有着密切关系的朋友,这种以家族为中心构筑的小圈子已无法提供企业进一步发展所需的巨额资本。投资主体单一化与加快资本积累之间的矛盾呈现出不断激化的趋势。家族制在企业发展初期所具有的活力,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开始消失,逐渐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制度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