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顽症[财经视线之十九] - 财经视线 - 贾双林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74 次) 时间:2001-07-18 12:00:36 来源:贾双林 (jsl) 原创-IT

校企顽症

贾双林/文

学校是干什么的?教书育人、做基础研究、为社会生产知识,是人们对学校的普遍期望。可是,校办企业是干什么的?这个问题,搁哪个经济学家那里恐怕都得怵头。问题不在于它本身多么复杂,问题只在于它背后的许多东西让人无奈。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依托高校并冠以高校名称的校企数不胜数,最有名者当数北大方正、清华同方等,其在资本市场上翻云覆雨之表现也着实让人刮目。但一个最简单而又最尖锐的问题是,这些校企到底是谁的?你能说得清楚吗?

如果按上市公司的年报来看,好像这问题并不复杂,谁占多大股份,都白纸黑字写在那里。但在上市的这些校企这里,问题远不是那么简单。在清华系的所有校企那里,有一个名为清华企业集团的机构凌驾其上,名义上它是代理清华大学管理和运营所有的校企资产,但实际上它手里没有一分钱现金,也不是这些校企的大股东,甚至它连公司法人的地位都没有。从表面上看,所有的校企老总都听它的,谁让它是校方的代表呢,而且还挂着副校级的架子。可从公司治理结构上看,这些校企凭什么听你的?请拿出有效的法律条文先。

在这里,显然并不是资本和法律的游戏规则在发挥作用,而仅仅是传统的行政隶属关系和对母校的感情寄托在维系着这条脆弱的管理链条。问题总有爆发的时候,北大方正目前就正好在漩涡之中。

与清华类似,在所有北大系的校企之上,有一个名为北大校产办公室的机构在行使着校方管理校企的职责。但问题是,当你所代表的资方已经丧失了大股东地位的时候,当其他通过合法手段取得大股东地位的资方要对企业发号施令的时候,你这个办公室还能有多大的发言权?既然在公司治理结构下,投票权原则是要按股份大小来掌握的,那么对不起,你还真没有太大的发言权。

在方正事件中黯然下野的祝剑秋,日前在上海约见北京部分媒体记者时说了句非常意味深长的话:在方正工作的几年,我最大的感受是累,这里的累不是工作多么繁忙,而是处理头绪复杂的管理关系,尤其是与北大校方的关系。他还推荐记者去看他当年发表在《计算机世界》上的一篇文章,而当记者找到那篇文章重新在字里行间寻找祝氏下野的根源时,答案居然是那么明显,因为祝氏当年就很外露地指出了北大校企在管理机制上的问题所在。

看来,这是宿命,所有的校企难免有此一劫。不在今天,就在明天。

如果用历史的公正目光回望北大、清华校企,说它们一无是处也不能说公允。在解决中国长期以来遗留的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瓶颈方面,校企确实功不可没。当时的口号是“产学研一条龙,贸工技一条线”,这么做的功绩在于确实把一批原来束之高阁的科技成果变成了可以造福社会并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产品,方正激光照排系统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但问题是,既然是办企业,学校应该做好有进有退的准备。进者,到资本市场融资;退者,当你的校办企业已经转化为公众公司之后,你随时就有可能被其他投资者排挤出局。

可现在的局面告诉我们,哪个学校都似乎不甘心出局。两个理由让它们恋恋不舍,其一,面子问题,企业还挂着我的校名呢;其二,经济效益问题,每年校企上交的利润可不菲啊。

有人给北大清华出过主意,采取“休克疗法”,要么斩断与企业的关系,全部出让股份并收回校名所代表的无形资产;要么只保留在企业的无形资产,每年收缴校名使用费。但是,起码到目前,看不出北大清华校方有接受此类建议的迹象。

将来会怎样,还不好说。但北大清华校企,现在显然是患上了一种顽症–所有者缺位。这是典型的国企病,但遗憾的是,它同样爆发在我们有中国特色的校企身上了。

之所以说是中国特色,一点都不夸张。在美国硅谷,有个著名的斯坦福大学,在那里,几乎所有的教授和学生都创业、办公司,但学校自己一个企业也没有。大名鼎鼎的HP、Intel、IBM、Cisco和Oracle等数不清的企业帝国,都是它的教授或者学生自己创业开办的。斯坦福的校董们多年来坚信这一点,学校理应是搞基础研究的地方,是神圣的学术殿堂,不容任何商业游戏所践踏。可以鼓励学生和教授搞创新,搞创业,但对不起,你得离开学校。

所以,在斯坦福那里,不存在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你创业办的企业,你自己管理,所有的风险你也得自己担着。你要是办砸了欠了人钱,学校是管不着的。

而在我们这里,学校对校企们的呵护简直能让人感动得落泪。比如,在清华企业集团的职责里,有一项就是为清华校企贷款提供担保。

在背上沉重的管理重担的同时,还要给欠人钱的校企擦屁股。试问北大、清华,何苦来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