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83 次) 时间:2001-07-11 14:50:42 来源:戴薇 (daiwei) 原创-IT
《证券时报×财经周刊》
大鹏证券最近似乎有点儿左右为难。
今年4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通告,称“根据《证券法》和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证券公司不得直接或通过参股风险投资公司间接进行风险投资”。并限令已参与风险投资的证券公司于6个月内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6月6日-19日,在风险投资领域动作颇大的大鹏证券两次发出公告,声称正在将创投业务部分转出,受让方分别是上市公司第一食品和永安林业。专业媒体还对此做了评论,称“券商与风投说拜拜”云云。大鹏创投注册资金5个亿,是目前深圳券商类创投公司中注册金额最大的。
然而,就在众多涉足创投业务的券商寻找合适退出途径之时,6月20日,证监会又出台“券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而其中第二十三条赫然写道:“券商在证监会批准之后,可以发起或者成立风险投资公司。”
深圳市风险投资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听到这个消息大吃一惊,然后频频表示这是个敏感话题,是“券商比较忌讳的”。而长城证券属下创投公司的负责人显然已经对这个问题多有考虑,“这是征求意见稿,新的规定何时出呢?”
风云暗涌
据今年四月份的数据统计,深圳市现有创业投资机构86家,其中投资机构44家,投资管理机构42家,这比去年同期翻了几番,其中创投管理机构增长更为迅速。较大的机构有高新投、大鹏创业投资、国成投资等,注册资金过亿的券商创投公司就大约有10家。大部分券商创投公司成立于二板概念火热的2000年。
“今年上半年的形势并不那么好,有点缺乏动力了。”一个券商VC的这句话道出大部分券商的心态。
中国的创业投资市场还是新兴行业,各种法制法规都不完善,尤其是一直没有恰当的退出途径,令这个行业在新经济兴起后一直都是国外的创投资本做主导。但即将推出的二板给国内的VC们带来了希望,空前地活跃起来,甚至赶着给已挂上号的“拟上市”企业投钱。证券公司在这之中占有天时地利,纷纷成立自己控股或参股的创投公司。
双刃剑
国家计委经济协调司金融处是很多金融法规的制定者,证监会的不少法规的制定也常常征求他们的意见。“我们希望券商参与创投。”该处处长刘建军博士这样表示。
他认为,券商做创投是有优势的,“既有资本优势,又有服务优势。他们毕竟在何时推企业上市是有办法的。”刘建军说,当初在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法规时是把券商作为发行人参加的。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新兴行业,目前中国的风险投资市场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政府和一些大企业,全国200亿的创投资金对发展迅猛的高科技行业来说远远不够。正如一位券商所说,除了国家独营的机构,能拿出那么大笔钱来的很少了。券商有钱有需要,只要有合理的退出机制,券商可以用部分资金做创投,对当前创投市场来说,当然是你情我愿的局面。
那么证监会又为何会对此发出禁令呢?
刘建军表示,管理层可能考虑到券商直接参与创投有局限性。他本人的意见是“券商都是注重短期炒作的,而创投是长期耐心的行为,增加了券商的风险。”
而更多的业内人士则认为,券商做创投的重大弊端是可能的关联交易。“先用自己的创投公司做孵化,再用自己的投资银行做承销,最后再用自己的经纪公司做自营。”大鹏资产管理部经理宋三江这样表述这种可能。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对关联交易完全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来回管束。事实上,有关法规确实规定,券商持有一个企业7%以上的股份就不能做其主承销商。在实际情况中,这样的风险几乎无法完全避免。“即使创投公司和证券公司分开,也会在大循环里进行炒作。”某券商表示。
暗渡陈仓
外界看来,最先响应4月12日文件的大鹏证券对突如其来的变化似乎措手不及。大鹏总裁办有关人士告知记者,大鹏创投的转让正在进行当中。
而以国通证券属下21世纪创业投资公司为代表的则明确表示,政策变化完全不影响他们的业务。
21世纪科技投资公司成立于去年6月,注册资金3.5个亿,招商银行出资1.2亿,是其大股东,国通证券出资8千万,是其第三大股东。自4月法规出台以来,国通也一直在做转让的准备。“有很多企业来谈,但一直没有定论。”21世纪创投的副总裁刘海林告诉记者,既然现在可以做了,大概也不会转了。
券商的创投公司大多是冲着创业板来的。甚至在去年的创业板热中还有不少创投公司受企业即将上市诱惑而至今被套。但只要创业板启动,创投对券商就是肥肉。券商会轻易放弃吗?
国通证券一位研究人员告诉记者,象当年招商银行把国通证券转出去一样,很可能创投公司的股份即使转也还是在招商系统内部。
根据公告,大鹏最近两次转让的大鹏创投的股份共占总股本的13%左右,其中永安林业属于增持。而大鹏证券的股东中有十多家上市公司,受让这部分股权的两家上市公司是否也是大鹏的股东之一呢?因大鹏的回避,我们在各种资料上也未能找到相关资料。
采访中发现,有券商背景的创投公司对于此次政策的变化反应十分不同。像21世纪创投就声称业务完全不受影响,转或不转都区别不大;另一些券商则表现得十分狐疑,表示要观望后再做打算。
业内人士分析,对于券商来说,目前其主要的三大业务:经纪、自营和投行都还有很大空间,且利润丰厚,因而通常对风险较大的创投业务还是持谨慎态度。不少创投公司还是把大部分资金用来做二级市场。但二板市场的出现对券商是个极大的触动,利用其资金优势、项目优势及其包装变现能力强的优势做创投确实有着极富想象力的利润空间。所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极可能的。
大鹏的宋三江则直言:与其让偷偷摸摸做,不如加强监管,揣摩证监会最新出台的券商管理办法,这样的意图不是没可能。
上是不上
尽管券商态度积极,但一个“征求意见稿”并不能给券商们吃下定心丸。政策风险如剑高悬。
同时,对于整体创投市场来说,国内的相关法规还极不完善。目前的《公司法》对于创投企业有很多不适用的地方。21世纪的刘海林举例说,比如在美国,创投公司的资金是实行承诺制:即承诺投资款项可根据创投公司的业绩分批给予;但按中国《公司法》则须一次到位。创投企业的特性决定该类企业不可能在短期内有回报,对股东就存在着不公平的回报问题。“所以创投公司只好去抽抽新股啊,要回报股东么!”刘海林笑说,创投公司去做二级市场有时也是形势所迫。
专门针对创投企业的法规何时出台?国家计委刘建军表示,正在制定中,但时间就不好说了。深圳风险投资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则明确告诉记者,深圳市相关的管理办法会在年底出台。
政策风险之外,二板的时间表仍然是对VC们影响最大的因素。此外,产权交易市场的不发达,也会是制约创投发展的障碍。
不管怎么说,中国这个新兴市场都有着极大的想象空间。“也许会创造出世界奇迹来。”大鹏证券宋三江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