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485 次) 时间:2001-06-24 18:42:15 来源:无线局域网 (pem) 转载
如何看待卖淫嫖娼问题,每次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后,本警官也同战友们开展了一些社会调查。本警官把调查结果整理了一下,说卖淫嫖娼难以禁绝的,以下几种观点比较具有代表性:
一、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卖淫是一种古老的职业,世界各国历史上都存在过娼妓。中国的娼妓制度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自从娼妓现象出现以来,迄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真正禁绝过。我国解放后虽然消灭了娼妓制度,但由于卖淫嫖娼有着深远的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一旦遇到了适宜的气候与土壤条件,就会复苏。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任何社会都需有娼妓存在,这些需要如同任何庄严华丽的宫殿必须有厕所一样。因此从古至今,任何时代都有色情业的存在,这种由需要而产生的现象将永远继续下去。
二、从禁娼的实践来看,虽然我国政府和公安机关多年来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行为,但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目前仍呈发展、蔓延之势,说明卖淫嫖娼难以禁止。
三、从服务于改革开放的角度来说,查禁卖淫嫖娼过严会破坏外商投资软环境。外来投资者工作之余需要消遣娱乐,如果没有女性相陪、相伴、既不能满足他们的精神生活的需要,也满足不了生理方面的需要,日子一久,外来投资者就会感到生活枯燥无味,不愿常驻,甚至抽资而走。一些地方由于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活动而破坏了引资环境的教训是深刻的,所以对卖淫嫖娼、色情活动等不宜限制太严,禁得太紧。
四、作为一种市场交换形式,卖淫嫖娼有买有卖,公平交易,谁也不损害谁,且有利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作为一种“社会服务”卖淫及色情三陪可以解决一部分妇女“就业”问题;同时,卖淫从业者的经营活动可以促进消费,增加经济效益。由此看来,卖淫嫖娼活动自有其存在的理由。
五、在现代社会竞争激烈,而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全面取缔卖淫嫖娼行为,将产生不良的副作用,如因无法发泄性冲动会增加强暴案件或其他性犯罪的可能。卖淫嫖娼活动的存在正是“性饥饿”者的缓冲阀,可以减少强奸犯罪。
六、从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来看,多数男人都希望主宰性活动的全过程,希望在性生活中不必顾及对方的身心需要,还能得到妻子不愿和不可能给予的某些性服务,同时不必承担任何后果,也不必付出感情等,这些都是婚姻中的性生活和其他性方式难以满足的,尽管这些想法是不道德的,但的确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男人们乐于嫖娼的社会心理基础。
七、在特定地区设立专门的“红灯区”,使色情交易明朗化,这样,可以有效地控制卖淫业和由此衍生的贩卖人口、流氓、毒品交易和逼良为娼等犯罪问题,并可以防止性病、爱滋病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