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35 次) 时间:2001-06-22 16:23:34 来源:杜福海 (沐梅) 原创-IT
2001年4月26日是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第35届会议通过通过了中国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并决定在2001年4月26日——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这一天举行庆祝活动。近日,就我国的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情况,本报记者走访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在保护智力劳动者及智力成果所有人,在智力创造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之一,按照国际条约规定,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因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将遭到贸易方面的交叉报复。辖区内外国使馆、金融机构、商社云集,世界“500强”中的著名企业大多在此投资的特点,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窗口。据统计,1998年以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案件多达四百五十余件,年平均递增近40%,与此同时,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上,知识产权庭也连创第一。
国内首例MP3案件 MP3是音频文件上新的压缩标准,由于它体积小、失真少、便于传播和无偿下载,利用这种技术制成的光盘,一张CD上可以容纳上百首歌曲,因而一出现就获得广大用户的欢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受理了国内首例涉及网上音乐著作权的MP3案件:国际唱片业协会(IEPA),代表全球一千四百多个会员公司,向国内数家提供MP3上传下载服务的网站提起诉讼。在国际上对MP3案件“链接”的法律关系,尚无定论,国内相关司法解释出未出台的情况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运用过错责任原则,判定MP3涉及专利等其它知识产权保护范围,责令涉案网站删除侵权内容,不可进行相关链接。美国第九巡回法院首次对此类案件的裁决,与二中院的处理结果一致,但却推迟了6个月,时间是2001年2月12日。
国内首例域名抢注案 2000年6月20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一审判决:北京国网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网公司)停止使用与英特艾基公司商标字母及读音相同的网络域名–ikea.com.cn,并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申请撤销该域名。1998年,英特艾基公司先后在中国上海、北京开设了以“IKEA”为标志的大型家居专卖店。该公司准备在中国互联网上注册域名时,发现国网公司已于1997年11月19日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申请注册了www.ikea.com.cn的域名。法院认为,国网公司注册的“ikea.com.cn”域名与英特艾基公司的注册商标“IKEA”的字母及读音均相同。从技术上讲,国网公司的做法,易误导广大消费者,使之认为该域名的注册人也是“IKEA”驰名商标的所有人,或者与该驰名商标权人有着某种合作关系。该案是我国第一件涉外域名纠纷案,也是我国适用国际条约处理的第一案。
这种首例还有:被国内法理界专家称为第一例即发侵权案的北京天朝精细化工厂有限公司诉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化工厂商标侵权案、第一例反向侵害商标权的北京市温菲尔德公司诉北京华娜丝绸服装公司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案等等。
从这一个个首例可以看到,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在我国正随着入世脚步的临近,而全面起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