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了的审判--恒升电脑案二审侧记 - 中国IT报道 - 庞瑞锋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98 次) 时间:2000-06-27 17:15:39 来源:庞瑞锋 (庞瑞锋) 原创-IT

          未了的审判
             ---恒升电脑案二审侧记

  记者庞瑞锋北京报道  6月26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1审判厅。恒升电脑案二审开庭,在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审理后,被拖了长达近两年的官司并没有出现结果,本案的审判长吴小成表示,案件将改日宣判。
              (小标题)如临大敌的二审
  曾被视为1999年度最有影响的IT界的官司,恒升电脑案的二审开庭,吸引了众多媒体关注。此前网上曾有消息流传,称本案二审只有3个旁听席位,届时如果想旁听将会极为紧张。
  这种消息在26日开庭之前得到了某种程度的验证。记者为保险起见,上午就到北京中法打探消息,得知下午恒升电脑一案将有5个旁听席位,并将于下午1点正式开始发放旁听证。中午12:50左右,记者赶到北京中法西门,门口已经云集了不少媒体记者和对此案感兴趣的人,有些网站也派员前来。
  下午1点,法院方面准时开始发放旁听证。很快,10个旁听席位就发放完毕,由于排在前面,记者拿到了编号为第一的旁听证,大部分旁听席位为本案双方当事人所获。此前对旁听席位紧张情况可能未有所闻的媒体记者,直到此时才明白,想弄到一张旁听证是如此之难。不少人就围着出来的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交涉,希望增加旁听席位。一位法院工作人员在与中国青年报的记者理论时,甚至说:“法院条件有限,要不你们为我们改善条件呼吁一下。”
  后来据本案的书记员说,最初是曾考虑只设3个旁听席,后来考虑可能会有多人旁听,就换了一个比较大的审判厅,设有10个旁听席。但尽管如此,到开庭审理时,大部分媒体记者被挡在门外。6个多小时以后审理结束,仍然有一些媒体或网站的记者,极为敬业地守候在西门外,没有离去。
  拿到旁听证的,在进入第11审判厅之前,又都接受了极为认真和严格的安检。凡时在包里被查出有照相机或采访机的,均被要求拿出去存放。进到11审判厅坐下不久,刚才负责发放旁听证的法院工作人员,又赶过来,逐一检查每一个坐在旁听席上人的证件,有几个没有旁听证靠着其他办法进来的,被赶了出去,体验了一次大喜大悲。
  下午1:40分,在经历众多波折之后,恒升电脑案二审终于开庭。审判长为北京市中级法院民二厅副厅长吴小成。开庭之前,记者问了一下王洪能不能打赢二审,王洪表示很有信心。
        (小标题)漫长的审理
  再一次对簿公堂,此案的双方角色都有所变化。一审被告王洪、生活时报和微电脑世界周刊,这次成了上诉人。一审原告恒升电脑公司成了被上诉人。上诉军团8人之中,共有4人为律师,其中2人是法学博士。而被上诉方,只有3人。
  在双方阵容上,也都做了些调整。恒升公司的诉讼代表换成了李晓强,一审时的诉讼代表、原恒升公司广告总监闫小明在今年年初已经辞职。王洪方面,除了以前善打IT类官司的陈志华律师外,又有一位律师加盟――北大法学院的博士生孙海龙,在事后的庭审辩论中证明,这是一位极为厉害的律师。
  此外,记者注意到,另外两家媒体的当事人也已经不再原媒体供职。生活时报社的郑直在一审之前就已经去了北京青年报,微电脑世界的张岩则去了一家新创办的电脑杂志。但是出现在法庭上,她们还理所当然地为生活时报和微电脑世界的权益而战。
  整个审判过程一直进行得紧张激烈。双方辩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王洪是不是消费者;恒升提供的公正书是否具有真实和权威性;恒升提供的经销商退货证据是否真实;恒升提供的利润是否属实;两家媒体是进行了客观公正的报道,还是没有调查研究侵犯了恒升的名誉权等。
  在辩论中,王洪与恒升各举出29条证据。由于王洪有两大律师为其辩护,王洪占有一定优势。陈志华本身辩论口才甚佳,精通IT,并在网上拥有一个个人站点“志华热线”。而孙海龙这位北大法学院的在读博士,成了本次庭审的明星,不但口才极佳,而且引经据典,质证有力。对于被上诉方的辩护,他数次表示:“被上诉方经常用一个不沾边的证据,来证明他要说的,这是被上诉方经常偷换概念的地方。”
  相比之下,恒升一方有些落于下风。虽然其辩护律师陆志敏也作了最大努力,但是显得不够老练。比如审判长提醒他,在举证时需要先报一下证据的编号,后来又提醒他:“你在说新证据时,把这些证据能说明什么问题也说一下。”
  此外,由于一审败诉,所以上诉三方都对一审判决予以抨击,作为王洪辩护律师的孙海龙更是准备了一篇洋洋洒洒上万言的代理词,对一审判决进行重炮轰击,认为在适用法律上存在重大错误。并希望二审法庭“能够从更高的角度,使本案的终审判决具有更大的社会意义和历史意义。总之,考虑各个主体和各方面的利益,一个司法判决不但应是个案纠纷的解决、表面的直接的主体利益的救济和均衡,更应该注意一个判决的示范作用。”
  在代理词的结尾,孙海龙表示:“我想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在《论司法》中的一句话作为我的代理词的结束语:‘司法中一次不公的判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犹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正如所罗门说,正义之人在恶人面前败诉好象赴浑之泉,弄浊之井。’”
  在进行最后陈诉时,审判长吴小成征求上诉双方的意见,愿不愿意双方进行和解,在经过简短商量之后,王洪当庭表示,不同意接受和解,致使调解的努力失败。后来记者询问王洪为什么不同意,王洪表示:“一审时他们不同意和解,二审时我为什么同意呢?”
  在最后的法庭陈诉中,王洪显得比较激动,表示:“9月6日,我的小女儿降生,9月7日,恒升将我告上法庭。伴随着这个官司,我的小女儿也一天天长大。坦白地说,我认为一审的判决太不公正了,为了所有的消费者,为了让我们将来的购物不是噩梦,也为了将来的孩子,和他们生存的这个社会,我请求各位尊敬的法官,支持我的上诉,让我们信赖我们的法律,让我们信赖我的法官!”
  恒升的辩护律师陆志敏则极为简洁:“希望二审法庭能秉公办案,驳回上诉人的不法请求,维持原判。”
  整个审判过程,法庭显然比较宽松,给了每一个当事人充分发言的机会,在双方激烈辩论过程中,三位法官话不多,主要在倾听。在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审理后,本案审判长吴小成表示,将改日宣判,虽然此前孙海龙律师希望能做到当庭宣判。
  审理结束后,被上诉方恒升公司方面匆匆坐上车走了,上诉方则没有急于离去,王洪、生活时报和微电脑世界的当事人和辩护律师,则应媒体之邀,到法院西门进行合影留念,显得比较轻松。在问及对此案二审的宣判结果,孙海龙只说了一句话:“相信二审法官更伟大。”

                 相关背景:恒升电脑案来龙去脉

  事情的最早起因是因为恒升笔记本电脑质量问题。根据双方的说法,大致的经历是这样的。
  1997年8月初,河北保定市科华电脑公司王洪在恒升集团的代理商安特明公司购买了一台恒升SLIM-I型笔记本电脑。(据恒升方面的说法,电脑其实是科华电脑公司所购,王洪并不是消费者。)
  1998年4月时,机器开始出现速度慢、温度烫手、频繁死机、显示屏晃动等毛病。 6月2日王洪将笔记本电脑带到安特明公司,要求维修。安特明公司答复是显示屏坏了,要修需交7300元钱。王洪认为,机器尚在保修期内,而且即使再买一台同型号的新笔记本电脑也不过8000多元钱。纠纷由此而起。
  先后跑了几趟北京,电脑没有修成。6月9日,王洪写了一篇文章<请看我买恒升上大当的过程>,对买电脑及维修遭遇进行记述,并贴到网上的BBS站点。其中文末写道:“为了让商家知道现在的消费者不都是任人宰割,也为让恒升的垃圾品不继续在中国倾销,请网友们帮助转贴到其他的BBS上面去。”
  7月初,王洪在网上设立个人主页,名为“声讨恒升,维护消费者利益”,后更名为“IT315”。据称该主页已于去年底关闭,现在的IT315主页是国外一位网友办的镜像站点。
  7月28日,生活时报发表<消费者网上诉纠纷,商家E-MAIL律师函>一文,其中有“据网上反应,大多数消费者认为‘恒升’在产品出现问题的前提下对消费者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构成了对消费者的侵权”,“专为此开设的主页中也满是全国各地消费者对王洪的声援和对‘恒升’的声讨”等语。
  8月10日,<微电脑世界>周刊上发表了记者署名文章<谁之过?一段恒升笔记本的公案>,其中引述了王洪的话:“你们的笔记本死机频繁、温度烫手、娇气得像块豆腐,这样的东西和好产品比起来不是垃圾又是什么?”
   9月17日,恒升公司一纸诉状递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状告王洪侵害公司名誉权。同时,认为<微电脑世界>周刊和<生活时报>报道失实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也将<微电脑世界>周刊的上级单位中国计算机世界出版服务公司和生活时报社推上法庭。
  1999年6月22日,恒升电脑案开庭审理。
  1999年12月15日,海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恒升胜诉。判定第一被告王洪赔偿恒升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第二被告中国计算机世界出版服务公司和第三被告生活时报社分别赔偿24万元,案件受理费由三名被告负担。被告三方均表不服,提起上诉。
  2000年6月26日,恒升电脑案二审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