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娱自乐也得交版权费,网站音乐不免费 - 精华文章 - 小朱子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81 次) 时间:2001-06-12 11:44:32 来源:小朱子 (pig) 转载

  “我这里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贵公司的网站在未经我会许可的情况下,大量使用我会管理的音乐作品,上载到互联网上及提供公众点播、试听及下载,严重侵犯了我会会员的合法权益。为此,特作如下声明……”

  当“背景音乐也要有偿使用”的观念在国内已经深入人心之后,目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又开始着手一项新工作,他们向提供歌曲下载或聆听服务的上百家网站发出了律师函
。试图让人们再接受一个新理念:网上没有免费音乐

  与几年前向饭店播放背景音乐收费时不同,那时矛头直指麦当劳、肯德基、必胜客等洋字号,很容易获得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而这一次被追究的却多为个人网站,因此反对之声在网上非常强烈。

  “为什么要向网络上的私人空间发难?干吗要我们为自娱音乐交费?”很多个人音乐网站的站长表示不能接受。而更多的其他个人网站的站主则感到了更深层次的忧虑:个人音乐网站之后,个人文学网站、个人新闻网站,以及所有的个人网站会不会都面临版权问题?如果大到一个网站的内容,小到网页上的一个图片都要授权使用,那么个人网站今后的路该怎么走……

  1、新闻事件上百律师函发往个人网站

  国内有上百家个人音乐网站站长的电子邮箱里先后收到了这样的律师函:“……1.要求贵公司从即日起,在网站上删除所上载的侵权音乐作品,停止侵权。2.尽快与我会联系,协商解决侵权问题。3.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我会将考虑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贵公司的侵权责任,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在网站蟑螂音乐歌词库上发表赔礼道歉声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法律部。”

  “其实,发律师函的工作从一年前就开始了,只是现在有了实质性进展。”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屈景明这样说道。他还介绍,自工作开始后,就这个事件采访他的传统媒体记者并不多。协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搜索引擎查找那些提供歌曲下载或聆听服务的网站并进行登录,如果发现该网站存在未经授权使用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合法作品的情况,就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其发去律师函。

  虽然第一封律师函是在一年之前发出的,此事虽然在各音乐网站上早已炒得沸沸扬扬,对于一些业内人士已算不得新闻,但在网络之外却仍鲜人为知。直至最近,京城多家大饭店举行了向协会交付使用费的仪式后,此事才引起媒体的关注。

  2、音协观点自娱自乐也得交版权费

  据协会工作人员介绍,音乐网站构成比较简单。目前由公司运作的音乐网站仅二三十家,还有一些综合网站设立了音乐频道,此外大部分都是个人主页了。所以,著作权协会称,他们并非只针对个人网站,一些商业网站也收到了律师函。相对而言,个人网站所占的比例大,反应也就强烈。“协会的立场是:网站想要继续使用会员的音乐作品,就必须交纳费用——无论是谁。”协会称,其用意并非只是追究责任,主要也是为帮助网站以便利的方式取得授权,并营造合法与公平的网络环境。

  据了解,接到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律师信后,个别网站停止了网络音乐服务,也有一些商业网站与协会签订了授权协议,在交纳费用之后,得以继续提供网络歌曲下载服务。至于费用标准,音乐著作权协会称有多种形式,比如在线试听按年交纳固定金额、每首歌曲下载一年交纳20元、以年收入的10%向协会交纳等。这个收费标准对于个人网站来说,无疑是个负担,而这个要求更使他们不能理解和接受:“为什么‘非商业用途’也会被收费?”因此大部分接到律师信的个人网站采取了置之不理的态度。对此,协会表示在合适时机将采取措施:“比如,通知该网站的网络服务商屏蔽其站点,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服务商有义务去处理其下面站点的不合法行为。当然,我们也不排除通过诉讼方式。”

  屈景明说,第一件事情他们用了三年多的时间才被大家认可。对于第二件事情,他们已做好长期工作的心理准备。

  3、网站认为收费缺乏法律依据

  也有一些个人音乐网站站主给音乐著作权协会打来电话:“许多个人网站上上载的歌曲纯属个人爱好收藏性质,并没有商业用途,不应视为侵权。”他们认为其网站提供的歌曲下载服务是免费的,网站也没有任何商业广告和其他营利行为,因此音乐著作权协会向其收费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唱唱听听”是一个以提供日韩偶像剧主题歌曲MP3下载为主要内容的个人音乐网站,站长网名“吧吧”,是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他说,知识产权法对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进行了划分,凡在私人空间对作品进行非商业目的的使用一般不被视为对著作权的侵犯,而我国的《著作权法》也规定了12种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的情况,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就是其中之一。

   吧吧认为,首先,应把不进行任何营利行为的个人网站视为私人空间;其次,应把这些个人网站中的曲目看做是一种音乐储存,因此著作权协会不能要求他为自娱自乐交费。

  不过,吧吧还是暂时关闭了自己的网站,他对网友的解释是:学习太忙。

  还有一些收到律师函的站长虽然表示了反对态度,但也以各自的方式作了一定程度的妥协。一家著名音乐网站的首页贴出告示:“本站作为个人站点,为大家提供网上音乐试听,从来没有利用这些资源进行过任何商业性质的活动。由于出现一些问题,最近歌曲试听下载服务可能就要停止了。因此请大家配合,任何下载歌曲请在24小时内删除。”另一位站长则称:“由于众所周知的版权问题,本站很可能要关闭。请大家尽快下载自己需要的歌曲。”还有一家网站通知说:“本站的音乐档案只作试听用途,请勿下载。”

  而音乐著作权协会则态度坚决:“无论是商业网站还是个人网站,无论是提供试听还是下载服务,只要公开,就是侵权。在网络上复制和传播音乐作品的行为,是一种公开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公开就是对著作专有权的一种侵害。”

  4、引申话题个人网站该何去何从

  目前我国到底有多少家个人网站,尚无精确统计,但是其数量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中国第一个大容量个人主页基地,仅“网易”一家就容纳有70余万个用户创建的个人主页。

  个人建网站在两三年前成为一种时尚,很多人都建起了自己的网站。虽然一部分人建站的目的是被收购成商业网站,以此发家,但是更多的人还是为自娱自乐。而在网络热兴起的头两年,当商业网站还无法满足用户对信息和服务的要求的时候,这些个人网站利用小巧灵活的自身优势,遍涉生活、娱乐、学习、服务等诸多方面,为丰富互联网的中文信息内容立下了汗马功劳,推动了国内网站信息专业化的进程。

  但是,这些个人网站几乎都不可避免地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大到整个网站的内容,小到网页上的一个图片。如果未经授权就要受到追究,那么个人网站今后的路该怎么走?音乐著作权协会的律师函使得很多个人网站前途堪忧。

  于是,“过分强调对著作权的保护是否会影响互联网的发展”这个老问题,又因个人网站的发展前途而被重新提起。屈景明说:“此举正是为了促进互联网的合法、健康发展。”他认为,互联网发展到今天,个人网站传递信息的作用已经不大,今后也许只能作为个性化展示的交流空间,而只有用自己的作品才是真正的表现自我。

  “飞行鱼世界”的站长很得意地把他的网页向记者展示,网站上所有的照片与文字的著作权人,都是他或他的朋友。晨报记者王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