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人日记》电子商务报告(8) - 狂人日记 - 马谡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65 次) 时间:2001-06-11 13:33:52 来源:马谡 (马谡) 原创-IT

         《狂人日记》电子商务报告(8)
      六 更有意义的 C TO B 电子商务模式

在电子商务热兴起的时候,有一种新的电子商务模式C TO B曾经轰动一时,从理论上讲,他们比亚马逊模式更贴进互联网,能为消费者带来更大的实惠,可奇怪的是这一种新的电子商务模式众多分支没有一家能够长大,反而在迅速冷却的互联网中率先出局。
一。菏兰式拍卖
商品的价格每过一定时间自动下调,所有想购买该商品的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时间下单。
二。集体(集团)购买、砍价
互不相识的消费者在网上相中同一商品,可充分发挥互联网跨越空间的功能,组成一个大的购买团队向商家集体砍价,以批发的价格达到省钱的目的。
三。比较购物模式
作为为数不多还活着而且继续受到消费者、企业、投资人追捧的电子商务模式,比较购物更多的充当中间人的角色,他们象寄生虫一样依托在零售商身上,不管是传统零售商还是电子商务零售商,他们的生存空间即希望于零售商的分散,随着零售垄断现象的出现,会逐渐灭亡。
四。标价求购。
需求方将自己对于某一产品或服务设定一个认可的价格,由可以提供这一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来配对,这是对商业模式一次比较大胆的创新,在符合互联网特性上无疑走在前面。
五。iDerive.com模式。在iDerive.com的网站上,消费者需要接受的核心理念不是“让你自己确定价格”,而是“要么省钱,要么赚钱”。对于消费者决定要购买的产品,设定一个价格,在随后的几天里你将不会知道iDerive能不能为你按照约定价格提供产品。如果这家网站办不到的话,你就会得到一笔事先约定好的现金赔偿。听起来简直是疯了,这个概念有着坚实的宏观经济理论基础。这等于是股票和商品期权合约的一种变异形式。iDerive的供货商实际上购买了消费者的一个看跌期权,使供货商拥有了以固定价格出售产品的权利。对iDerive的供应商来说,这样的好处是可以更好地控制库存,在送货以前,供应商都可以更高的价格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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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起亚马逊式电子商务,这些新兴的商业模式不但将传统的商业零售与互联网结合到一起,还吸收了其他行业的一些特点,可以更好的体现“以人为本”,可惜没有几家能做大,最多只是作为商业零售的花边新闻存在,别说威胁传统零售商,连亚马逊的成就也达不到。
  这些创新确实是好的商业模式,改变了过去几千年企业占主导地位的局面,但没有成功,(最少目前没有)原因很简单,指导思想正确,懂得从其他行业吸收营养,弥补自己的不足;小方向错误,所吸营养药不对症;策略更是一塌糊涂。
  首先,一种商业模式要想成功,要想成为未来社会的主流,必须做到消费者购物方便、快捷。如果亚马逊式电子商务的送货时间已经让消费者头痛的话,大多数C TO B电子商务长久的购物时间就更是让人不堪忍受。
  其次,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过分重视商品价格对消费者的吸引力,给消费者太大的权利不但电子商务公司的利润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商品提供者的利润也无法保证,而且企业失去利润的同时得不到其他方面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怎能指望企业支持这些电子商务模式。结果这些C TO B模式大多成为剃头挑子一头热,讨好了消费者得罪了企业。

      七  RE-Commerce:是否是最佳商业模式
   RE-Commerce就是将电子商务与商店零售形式融为一体
   支持这一观点的人说,这样做有以下好处,其一是传统零售商依靠其品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已拥有一大批忠诚客户,一旦这些零售商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站或是与其他网站联手,必将吸引众多的网上顾客。其二是网上顾客订货之后,传统的零售商可以凭借其快速、低廉的分销和送货渠道将货物尽快送到顾客家中。以上两点正是传统的零售连锁店在与那些刚刚建立起分销渠道的互联网零售商竞争时能够取得胜利的主要因素。
  与此同时,对于所有零售商而言,用于扩大顾客群的花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据波士顿顾问公司公布的研究报告,单纯的互联网零售商在这方面投入的平均成本由1998年每增加一位顾客支出42美元增加到82美元。而在同一时间段,多渠道的零售商,即能够实现电子商务与商店零售融合的销售商则将这笔费用从22美元减少到了12美元。
  因此,未来一段时间很多单纯的网上零售商将不得不寻求与传统零售连锁店的联合,以降低成本并取得尽可能多的赢利。 在这一合作关系中,相当于电子商务公司将仓库、配送外包给传统零售商,零售商将吸引用户外包给电子商务公司
  这里面有几点问题:
  首先,传统零售商现有的分销及送货渠道是否适合电子商务的特点,最起码国内零售商的分销及零售渠道不支持这一想法,因为电子商务是种面对极度分散用户的销售形式,您能想象传统零售商根据网上订单从货架上取下货物再送走吗?就算从仓库直接发货,也作不到自动分捡。表面上这样做可以缩短电子商务与用户的距离 ,可实际上大量时间成本浪费在仓库里,没有任何优势可言。
  其次,就算传统零售商可以通过改造达到电子商务的要求,可电子商务占领的不是社会零售的增加额,而是原本传统零售的份额,换句话说,传统零售商花费精力作的就是蚕食自己旧有的体系,用自己的左手来打右手,如果电子商务卖的火的话,原有的销售就要受到冲击,如果电子商务不成功,大量投资又要浪费。
  说实话,上面两条有些勉强,对于RE-Commerce模式一时也说不出太明显的不足。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