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笨网络奇遇记之:“盗稿有理?” - 原创评网 - 笨笨熊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76 次) 时间:2001-06-05 09:26:33 来源:笨笨熊 (笨笨熊) 原创-IT

  “靠!连俺的文章他们都敢偷,是不是活腻了!”笨笨使劲儿用手拍着办公室的桌子,跳了起来,一脸忿忿的样子。

  几个一屋的同事都不怀好意的凑了过来,一幅幸灾乐祸的嘴脸,“嗬!你瞧人家,比咱们可强多了,居然还象模象样的上了头条内容呢,笨笨,你怎么都成了他们的特约记者了?老实交代,什么时候偷着干起私活了,瞧主编逮着不骂你个狗血淋头才怪,扣你这月的奖金吧!”大头没完没了的在一边晃悠着脑袋挖苦着。

  “狗P记者,开玩笑也不看看地方。老大,你听哪家网站说他们有记者来着?政府看的这么紧,压根网站就没什么采编权,至多是可以使用新闻而已,你瞧整天美的屁癫屁癫的,臭美个啥,还不是靠发点小道信息,内幕,评论什么的过活。再不行打自己几个嘴巴造造势,兴许也能让海外的股市兴奋会儿,登不了大雅之堂,正规内容不还得咱们扛大旗。瞅瞅,下面几个头条不都是从报刊杂志上摘过来的,笨笨用手指着屏幕上几个浓妆淡抹的标题,还有俺那篇,笨笨突然有点挺得意的感觉。”

  “是呀,没有内容的采编权利,不抄点怎么行呢?总不能若大一个新闻网站,连频道也分了十多个,光放些花边消息吧。整天一个劲的并购、融资、上市、裁员唠叨个没完,所以人家找咱们要点内容也是值得同情的嘛!给点面子啦,要不可真成地地道道的鸡肋了,弃之可惜,食之无味。不!这样的话,弃了也不可惜,就是辛辛苦苦圈来的PageViews浪费了,亏的慌!”

  笨笨越听越是生气,“大头同志呀,你可不能吃里爬外,调炮望里揍。再说了,俺又没说不让用,不过总得用前或者用了后也没关系,打个招呼应该不,要说现在网站日子不好过,俺不也难受着呢。毕竟从骨子里看,咱都是流的媒体的血!即便是为了节缩开支,退一步电话费你老哥付不起,发个EM总成吧,这电子邮件可全是免费的,一个子也不用出,网络公司不会小气的连这点带宽都计较吧!”

  这年月,照你这么说,盗稿也应该合理化了,殊途同归嘛!大家都是作信息工作的,何必斤斤计较,掰着指头过活呢。可这就不对了吧,前一阵子,俺记得咱们刊好象用了一篇没有署名的稿子,写的的确不错,估计是忘写了,所以俺就顺便给登了,另外俺还特地注明“请本文作者速与本刊联系,以便发放稿费”,结果居然在那天,俺就看见了,一样的内容,一样的标题,光网站上就仙女散花式的好几篇了,也不知道那些编辑们都怎么想的,没看见,不可能吧,连俺这传统媒体的都觅到了,说他们不知道,俺立时撞墙死了都不冤。看来是装傻了,反正大家都是首发,王朔不也说过嘛!“谁比谁傻多少!”

  不过这一稿多投的作者也有点太过分了,人家都道是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分家各过,各不相干,毕竟打交道的机会少,你一家一份倒也罢了,这网络上信息传播的贼快。再者,谁都知道,同行是冤家。编辑整天除了自己的活,就是到处闲逛,侦察敌情省事,不用穿便衣,这也算是网络媒体的一大优点了,犄角旮旯都能给刨出来!

  说着说着,笨笨居然开始有点同情他们了,然而事实就是这样的,笨笨摆出坚持原则的姿态,细心的翻看着自己那篇文章的责任编辑,靠!这厮也够滑。回头一琢磨,难怪,哪有偷东西再留个地址的,如果傻到这份上也够可以的了,转了一圈儿,连个影子也没有。好在跑了和尚庙还在,笨笨索性找了他们频道主编,呵呵!还有个电话,照顾下face,先发邮件问问了。

  还算不错,还没久,笨笨收到了一封回函,虽然有些应付差使的样子,不过也可以了。内容嘛,大概是这样子的:

  笨笨先生,非常对不起您,其实我们网站用稿一向是很谨慎的,文章使用也以尊重作者权益为先,你的那篇文章我们已经查清楚了,是由我们的合作伙伴XX网站提供过来的。由于大家是内容交换上的密切合作,因此将不再另行支付转载费用,请原谅,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联系XX网站。谢谢您的支持,希望下次能收到你的直接来稿!

  还没看完,桌子上的电脑已经叫着要重新启动了。笨笨一生气,不小心按了上面的Powver键,“XX网站,俺压根就没给他们写过东西,更别说什么合作关系了!”笨笨手哆嗦着在地址栏里输入网站网址,赫然已经发现了自己那篇东东!连忙点开,还没down完,笨笨心里早凉了半截,因为他们居然也是转载过来的,而且提供方真的和笨笨所在的报刊有点关系。

  看着文章右边的编辑信箱,笨笨出着神儿,“不用问了,傻子也能猜到,他们也可以名正言顺的告诉你什么合作啦,内容互换了,条条款款的,以为自己是谁!”。到头来,首发方又可以大言不惭的宣称“我们用稿时已经说明了,一次性付费的,里面包括我们合作网站的转载费的”,好象买断了人家产品专利的那种感觉。

  总之,笨笨知道了,“这作者天生就是贱,不发时嫌人家起点高啦,玩高端耍酷;等发了,又骂人不尊重权利胡乱转载!”当然这只是笨笨安慰自己的气话罢了。一叶障目,稿子还是要发的,转载费还是要争取的,按照国家的著作权相关条款,即便是合作性质的转载同样需要在获得原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的,转载费嘛,至少也得有30%以上吧。

  只是笨笨有点想不通,这个循环圈究竟会有多大?要是国内的网站们都跳进来成了难兄难弟,苦了作者们不说,读者看看也该烦了,这不亵渎网民的“眼球”嘛!虽然老外一个劲吵着国内的“眼球”不值钱,但这毕竟是“注意力经济”的基石呀!

  于此,笨笨给一位在一家不错的新闻网站作编辑的朋友打电话,提及此事,你猜那鸟说啥,“不错了,老兄!想想人家给你加个作者名够照应的了,至少也帮你作个人宣传了,增加点知名度,看看你老兄现在不就挺知名的!”

  笨笨一咂嘴,“这话倒也在理,网站作品牌宣传还要额外出广告费呢!”再一想,“不对呀!好几年的交情了,这么晃点俺!这样的话,那帮以爬格子为生的写手不都饿死了,自由撰稿人整个狗P不是了!”

首发:天极e时代专栏 笨笨熊 e.yesky.com/benben 200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