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话网恋 - 网恋不完全话题 - 尚爱兰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49 次) 时间:2001-06-03 18:01:50 来源:尚爱兰 (尚爱兰) 原创-IT

网络交往血淋淋实例如下:
国庆长假,天津商学院一片宁静。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把21岁的女生俞某某吵醒。原来是交往两年的网络恋人何某打来的。在僻静处,女孩儿表示当初网络恋爱太过浪漫,现在看清了何某的嘴脸,不愿意再交往下去,何某凶相毕露,向她连刺27刀,俞某某经抢救脱险。但已终身残疾。
重庆的“少三”,在网上怒骂自己的网络情人,惹恼了各路好汉大侠,几方在网上,你来我往大战“数百回合”,依然不解恨:“她是我的马子,你管什么管?”“她也是我的马子,我就是要管!”“你等到,我来? ”“我等你,你来!”一份“战书”送达。冲冠一怒为红颜,即刻冲出去在街头斗殴,两个人被砍十几刀。
还有更加骇人听闻的:花季少女,去长春见网友,遭六个网友轮奸;某某在聊天室,被网友从背后射死;男网友是惯偷,知道对方是老板,约出见面后,用铁丝勒死他,抢得钥匙,到公司行窃;男网友是杀人狂,连杀二十多个见面的女网友;女网友是娼妓,约对方见面后乘机敲诈勒索;女网友是小偷,见面后投蒙汗药,偷走手机一只美元若干……
–这些悲剧制造者,不能叫“网友”,只能叫“网敌”。我天天在网络上走,所见稀奇古怪的网络犯罪传闻实在多。够开个“网络骗局警示录”的展览了。我不敢怀疑这些事的真实性,因为我一贯主张安全第一,小心为上;但是又不得不怀疑这些事的真实性。因为有些消息说,做案者“至今在逃”–既然在逃,怎么又说得有鼻子有眼?莫非逃回网络,钻进CPU,自曝罪行?闹得我现在一开名单,就觉得人人都是疑犯。不过,网络的经济犯罪和技术犯罪,的确带有网络特点;但是上述的“情感犯罪”,我不觉得任何一个案例是网络的特别罪过。换句话说,我从地摊上的任何一个“法制小报”中,改编一堆故事,就说那是聊天室开始的恋情,也能吓唬住一大片非常男女。
网络情感险情只发生在现实中。而一旦下载到现实,处置感情的方式,就与网络无关了,和现实情感没有区别。比如,“少三们”,不是因网络而起的恋情,也同样有寻衅滋事的可能。
对于网络情感,少的时候,舆论就“神话”;多的时候,舆论就“鬼话”。结论:不要向报道和传言了解网恋真相,那些都是极端倒霉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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