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1999之棋王策划案 - 创业档案 - 杜红超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100 次) 时间:2001-06-03 11:07:04 来源:杜红超 (dhc) 原创-IT

“棋王”娱乐项目一期工程策划案
1.背景

在时下流行的各种娱乐方式中,中国象棋是中国最具有历史和文化基础的益智类娱乐项目之一,并且具有文明、传统的特点。几乎每一个华人都可以非常容易的学会中国象棋的下法,尽管和围棋、国际象棋相比,其多变性稍逊,但是在中国,它的普及程度却要比以上两种棋类深远得多。
利用计算机技术,将中国象棋通过光盘、网络再现,给这一古老的文化项目赋予了新的生命力,结合传统形式存在的中国象棋周边产业(象棋销售、棋谱、象棋比赛)可以开发出无穷的商机。

2.前景
尽管象棋仅仅是一种娱乐工具,最初不过是几个棋子和一些棋子的运行规则而已,但是在中国,象棋却赋有几千年的文化内h涵,围绕象棋,多少的典故和悲欢让人无尽思索,构成了大量的文化商业资源。
从商业角度来看,象棋既是一种文化商品又是一种体育商品,附着在象棋这个载体上,有许多的商业机会。其中包括:
2.1 商品销售
此类商品可以按照物质形式开发许多,也是最直接的商业运作方式,它为人们提供了通过商品进行对弈的手段。例如游戏软件、微型象棋游戏机、各种材质的象棋、象棋形状的装饰品、象棋桌椅、象棋手机、象棋家电、象棋计算器、象棋PDA等。
2.2 活动比赛
按照活动及比赛场地分,可以分为实地比赛、电视比赛、网上比赛等。配合相应的组织形式,可以给本行业的相关厂商带来广告及促销宣传方面的商机。
2.3 教学培训
象棋是一个有规则的运动,具有非常复杂的变化,可以带来教育培训的机会。例如电视讲座、实地培训、网上培训等。
2.4 新闻出版物
象棋运动的广泛性和普及性,使得象棋成为一种社会现象而被广泛关注。有关象棋的报纸、杂志可以报道象棋动态、普及象棋知识、宣传象棋商品,具体的商品形态有象棋报刊、象棋书籍。根据其介质形式又可以分为传统介质和数字媒体介质,其中数字媒体介质具有很大优势,例如光盘形式的象棋书籍、期刊,发行于INTERNET上的象棋电子报(网页格式)、象棋邮件列表等。
2.5 其它商机
象棋运动中的各种参与者组成一个巨大的人群,这些人群之间可以构成复合的商业链条,完成生产、消费的完整过程,这个过程又会随着人类生产生活形态的变化而出现一些变化。象棋市场是一种具有强大拓展性的市场,它可以随着一种物质生产新技术和信息传播技术的出现或改进而孕育出新的商机。其中以上举例中所说的象棋软件、象棋游戏机、象棋手机、象棋家电等产品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3.商业运作思路

从开发销售象棋软件入手,通过建立象棋网站为软件开发销售、宣传提供资源,进而拓展到各种相关的象棋电器技术的开发,以光盘和网络为载体从事象棋电子刊物的出版及有关象棋的教训、培训、比赛,最终通过象棋电子产品的销售开发形成完整的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相结合的体系,并进而通过各种其它棋类拓展产品形态,充实商业体系。
在经营地域上,以软件及网络开发为契机,从本地及本土市场入手,逐步通过海外华人地区向全球发展。

4.基础产品的开发
本项目的基础产品是名为“棋王”的系列棋类软件和名为“棋网”的系列象棋网站。通过开发软件为网站的核心开发奠定基础,通过网站的联机对赛和用户反馈积累开发资源,反过来充实软件,形成开发、再开发的循环。
4.1产品构思
4.1.1棋王软件
棋王软件从技术表现的角度分为两种形态:工具和游戏,为便于表述,我们将其分别称为棋王工具和棋王游戏。
4.1.1.1棋王工具
以实现人机对弈和联机对抗的技术实现为目的,以快速运算和使用简便为特点,设计代码充分优化,为较为成熟的用户提供电子对弈手段。根据其终端、软件环境、语种不同,组合成为若干版本。
根据操作系统分,可以分为Windows 98/Windows NT/Windows 2000兼容版本及Linux、MacOS版本。这些版本满足电脑用户的需要。同时还要为微软的Windows CE操作系统开发软件,以满足手机、手持电脑(PDA)、专用游戏机、机顶盒等数字设备的需要。另外,还应为计算器、具有较强运算能力芯片的各种家电及个人电器中具有一定市场份额的操作系统开发。
以上产品应开发不同文字界面的版本,以满足使用不同文字的用户的需要,首期列入计划的至少包括简体中文版、繁体中文版及英文版。此外,还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发韩文版、蒙文版以满足中国少数民族及相应国家用户的需要。
4.1.1.2 棋王游戏
棋王游戏与棋王工具的不同,在于棋王游戏在开发时强调的重点不同,这些重点包括趣味性、情节性、资料性、教育性、欣赏性及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棋王游戏主要以电脑为对弈终端及通用游戏机、专用游戏机为对弈终端,也要根据用户需要参照棋王工具的分类方式开发不同操作系统及文字界面的版本。
4.1.2棋网
棋网的核心是组合性对弈工具,同时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烘托场景,强化参与过程。根据网络形态的不同,又有不同的外围功能。
4.1.2.1 局域网
局域网版本的核心仍然是上述软件,不同的是局域网版本可以安装在一台服务器上,其它机器可以实现一对多及多对多分组对弈,以满足多机对弈及跨办公室、跨楼层对弈的需要。
4.1.2.2 因特网
因特网版本与局域网版本的不同不仅在于采用它B/S(浏览器/服务器)模式开发,更重要的是因特网版本充满考虑大规模对弈的复杂性和分布式网络的特点,它不仅提供单个及分组一对一、一对多的对弈工具,而且被设计成为符合分布式服务器群的版本,以使全球用户均可通过就近的服务器加入到一个全球一体化的象棋网中对弈。
因特网版本的开发是本项目运作的关键部分而不是可有可无的部分。通过在因特网中建设虚拟象棋社区,我们不仅可以获得大量珍贵的对弈过程资料用于满足开发素材的搜集需要,而且可以开展电子商务、实现跨区域低成本的运营。充分利用因特网跨地域、跨传播形态的特点,我们可以在产品开发、产品宣传、市场调查、用户服务、在线销售、信息传播等各个方面大受其益。

4.2 产品的实现及开发原则
4.2.1 开发步骤
尽管有许多的产品形态和版本,但是都是基于一个核心:中国象棋对弈规则,产品的生命力从根本上取决于对弈算法。因此,对弈规则库的质量和容量是一切开发的第一个关键环节。按照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原则,我们按照如下顺序循序渐进增加产品的类型、提高产品质量。
A.棋王工具Windows 98版本
B.棋王游戏
C.棋网因特网服务器第一版
D.棋网分布式服务器版本
E.棋网局域网版本
4.2.2 开发思想
注重产品的易用性、稳定性是所有软件产品都必须遵循的准则,本产品一不例外,但是本产品涉及操作系统多、开发量大、周期长,最开始不能这不能恰当的进行统筹规划势必导致今后技术实现过程中的浪费,因此无论是本产品的编程语言的选择、数据结构的设计、产品实现方法等方面都必须充分考虑不断积累技术资源的需要。要着重强调以下开发原则:
4.2.2.1 可移植性
无论是棋王还是棋网,其技术核心模块都是由规则库、算法库、输入输出界面库三部分组成的。其中规则库定义了棋子运行、全局死和某子死等方面的规则,算法库包括了有关象棋的各种开局及残局棋谱,系统本身依据规则库和算法库并在弈者作出动作时通过对弈事件驱动机制给予回应,并最终依据规则库判定输赢。输入输出界面库规定了系统在不同的每一个对弈步骤中所给予的界面信息。工具、游戏、网络都是以上核心模块的实现和表现形式的变化。
在设计本产品时,结合产品的实现方法,要在编程语言的选择、数据结构的设计、模块的划分、详细设计及编码等各个方面充分考虑向另外一种产品形态移植时的方便性。
例如,在设计Windows 系列产品时要充分考虑到系统可能采用不同的文字显示提示信息,因此在软件设计时,应该定义一套标准的资源格式,并可以迅速实现不同语种资源之间的互换。
4.2.2.2 可成长性
人机对弈软件做的好坏,关键在于有没有一个足够质量和容量的对弈算法库。因此,除了一开始需要容纳足够多的对弈算法之外,在介质允许的情况下,系统本身还应该具有自学习功能,及时人机对弈中人取胜的局中使用的算法自动归纳到系统中去,使系统本身的作战能力不断不得增强。这种增强对于软件产品来说体现在下一版本中,而在网络版本中,下一局就可以见到效果。
通过网络版本为软件版本增强作战能力是本系列产品开发中贯彻可成长性原则的另外一个关键。网络版本资源补充对弈算法库、软件版本可以通过因特网升级实现了人机对弈能力中电脑一方能力的增强,并因此提高了产品的可玩性。
4.2.2.3 强交互性
对弈是一种最典型的交互性软件,整个过程都是交互完成的,但是这只能说它比一般的软件输入输出更加频繁而已。我们强调的强交互性是交互信息的多样性和可定制性。对弈中人的角色、电脑的角色都可以按照用户选择进行设置、命名,在对弈过程中可以选择不同的场景以重现街头对弈、棋房对弈等不同的场景,这些交互的手段都,可以提高系统的可玩性。

5.营销思想
棋王项目采用滚雪球的办法运行。从最简单的开发方式、最快可实现的产品形态、最小的投入入手,按照边开发边进行市场运营的原则进行,不停的积累收入供下一阶段运营,同时通过有效的手段分步融入资本,满足大规模运营的需要。
启动的最小化规模是通过棋王工具的网上共享测试及各大媒体配套光盘的测试版本来积累用户资源、完成大规模测试、提高产品品牌影响力的过程,在产品成型、测试稳定并根据用户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之后推出正式版本,可以通过用户注册升级到正式版本、通过网上及各软件承销商完成产品的销售。
软件产品的利润实现形式可以通过共享版本注册、零售商业版本、OEM、技术转让、品牌许可来实现,而网络版本一开始也可以通过开放基本功能、有偿使用外围功能的方式获得,其网络版本的利润实现方式包括网络信息费用分成、有偿建立服务器、网上有奖活动的会费收入、网站广告、网际周边产品销售等形式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