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75 次) 时间:2001-05-14 15:14:58 来源:王宏亮 (乐天) 原创-IT
借着国有的金字招牌,创立之初的联想可说是左右逢源,享尽了优惠。后来联想以联想汉卡和销售PC机发家,并设立香港联想,靠的同样是“官办”的优势。
但家大业大之后,官办的麻烦也跟着来了。
1993年12月31日,董事会决定按中科院20%、计算所45%、联想职工35%的股权比例分红,1995年起正式实施。由此联想员工有了35%的分红权,并成立了相应的持股会。之所以是分红权而不是股权,是因为当时政策规定联想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资局,而不是中科院或者个人。但即使是这个分红权,在当时的中国也属个案性的特例,远非其他国有企业所能享受。
1998年,香港联想收购母公司北京联想电脑的行动圆满完成,对产权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时机成熟了。联想终于将35%的分红权变为认股权,由公司回购流通股再卖给员工。但集团职工持股会的股份是否能上市流通的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
“联想的股权计划还是没有做实,因为从理论上讲,财政部也没权把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头上。这是宪法上不允许的。联想的分红权虽转为股权了,但还要以注册为标志,联想在工商局能做得了变更注册吗?我估计做不下来。”一位市场人士说。
文章评论:IT企业产权不了之局(之四,联想集团:股权何时落地?) - flyhero - 2001-05-15 00:16:01
能详细的写就跟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