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34 次) 时间:2000-06-14 11:11:08 来源:白板 (dql) 原创-IT
微软的“创新”(5):“窃”不能算“偷”
倒骑驴/文
微软常常若无其事地把别人的东西揣进自己的口袋,而且神不知,鬼不觉。但终于有一次被牢牢抓住了手,扭上了法庭。
Digital Research 公司在失去和IBM合作的机遇后,潜心研究,于1988年推出了MS-DOS的替代产品DR-DOS,作为DOS的原创者,Digital Research公司有不可否认的技术实力。在1990年推出的DR-DOS 5.0版本中,其拥有的磁盘压缩、内存管理等先进功能已经把MS-DOS远远抛在了后面。这引起了比尔·盖茨的恐慌和仇恨。
当时MS-DOS已经占有90%以上的市场份额,微软一边用市场手段通过“永久特许权”协议把电脑厂商和自己牢牢地捆绑在一起,一边寻找一些新技术加入到下一个版本中去。微软看中了Stac电子公司。
Stac公司拥有磁盘压缩技术专利。微软要求与Stac公司合作,将其压缩技术添加到将推出的MS-DOS 6.0上,但微软开出的价码少得可怜。尽管这和微软一贯的白拿白用的做法相比是一个进步,但和Stac公司花在压缩技术上的人力物力相去甚远。
Stac公司受到微软的威胁,如果不按微软开出的价格出售压缩技术的使用权,它将被逐出电脑业,而且微软将不花一分钱收编这种技术。最后,Stac公司迫于微软的压力,同意建立合作关系。Stac的压缩技术加到了MS-DOS 6.0中,而微软却声称这是从别的公司买来的专利,Stac公司将一个子儿也得不到!
Stac公司忍无可忍,将微软告上了法庭。这大大出乎微软意料之外,因为在微软这种“习惯性动作”中,还没有哪家小公司敢控告微软。微软提出反诉,状告Stac公司窃取微软的商业秘密,私自使用DOS 6.0的压缩技术,并费尽心机找到一个16年前与压缩技术类似的专利,并把它买断,来作为自己购买专利的证据。
Stac公司对微软的控告引起电脑业界一片哗然。在铁证面前,Stac公司赢得了这场官司,微软赔偿1.2亿美元技术损失费,并令微软在MS-DOS 6.0中拿掉DoubleSpace功能。
微软一直被“创新”和“合法”的商业成功的华服包裹着,只有Stac的控诉使微软裸露在光天化日之下。Stac大概是敢于通过诉讼赢得自己合法权益的唯一的公司。
毒品贩子在挣到一定数额之后就会“金盆洗手”,退隐江湖,成为社会名流;做起合法的买卖,甚至还捐钱给慈善机构。宾馆饭店的陪侍“小姐”的愿望无非是攒足了钱,回家开个小饭馆,做老板娘。
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
几年后,微软成为电脑王国的霸主,这时候他不必亲自去抢或偷,别人会“自愿”送上门来。但本质是一样的:东西都是别人的。然后请人写自传,向IT业界指明“未来之路”。过去有人管“写史”叫“修史”,这不无道理。
商场、战场乃至官场其实都一样。成为王,败为寇。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千龙新闻网/非常评述 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