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了你,好吗? - 红茶馆 - 柯志雄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11 次) 时间:2000-05-13 22:36:46 来源:柯志雄 (karate) 原创-IT

可曾收到过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我有十成的把握确信你的回答是肯定的,单单这个星期内,我就接连地收到了不下5封这样的邮件。

典型的不明邮件会以一个善意的问候作开头——你好!不要激动的热泪热泪盈眶。接下来才是真正的用意,比如让你填上一个EMAIL,然后“系统便会寄给你20000个EMAIL,1个换20000个!另外再加上订阅本邮件列表的用户的EMAIL,说不定日后会有10万甚至100万个呢。”

够有鼓动力的吧?不过当我看到这里时,我的心情沮丧到极点,特别是看到他接下来写到:“另我手头上已有150万个EMAIL地址,大部分是从一些著名的二手市场及一些留下真实地址的网页上搜集的,绝大部分是中国大陆的EMAIL,这些EMAIL可以出售或交换。 若有意请到 http://change-email.com/xj/ 与我联系。本人的EMAIL可以出售,每10万EMAIL售价10元,并附上群发邮件的工具。若有意请汇款到:广州市水荫横路45号402房谭始文收,邮编:510500,并请写明你的EMAIL地址,汇款夹在信里或通过邮局汇款都行。

看到这里,你应该明白了,我的邮件地址已经被人换成另外的2000个邮件地址或以0.01分的价格(由于“批发”的关系,实际价格可能更便宜)出售掉了。
在信尾,发信人写到“此信若打扰了你,请原谅!”其实无所谓原不原谅,第一个卖掉我的不是他。

互联网还会发展起来,随之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需要更多的个人信息,往后可以卖的“商品种类”会更多,你的名字、住处、信用卡号码、对不同商品的喜好程度、收入情况、婚姻状况,一切。你所接触或有联系的任何地方可能都放置着一份待签字的买卖契约,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无能为力,不管我签不签字,它都同样会被卖掉。如果我还可以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带点温情地问我一声“卖掉你,好吗?”